文件制度
便民电话

办公室电话:0797-8312622

校园报警电话:0797-8313110

校医院:0797-8312607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赣南科技学院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     作者:

赣南科技学院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的范围、实施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维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零星维修工程,是指保障校园、教工宿舍、食堂、店面等校属区域日常正常运行,立项金额2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

第三条 后勤保卫处负责零星维修工程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有:

负责维修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负责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管理,履行学校甲方代表职责,全面做好方案、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管

(三)负责做好工程预算工作

(四)牵头工程初验,组织或参与正式验收

(五)负责工程结算资料准备、初审及移交工作

零星维修工程的范围界定

办公、教学、实验室、食堂、店面、教工宿舍等校属区域、学生宿舍的水、电、泥、木等(物业服务合同外)日常零星维护维修工作。

教工宿舍住宅和店面零星维修以合同为准。

食堂零星维修:

1.电:控制室配电箱以外主线路

2.水:表前以外主水管,室外公共主排水管道及系统

3.土建:食堂外墙体(含)以外相关土建设施,屋面及外墙渗漏。

其他校园所属区域范围内相关零星维修内容。

由报修单位(个人)填写维修工程实施申请表(详见附件1),维修工程实施申请表应由后勤保卫处审批并填写派工单(详见附件2)。

零星维修根据维修的紧急程度分为普通维修、加急维修、紧急抢修。由后勤保卫处接到报修后,根据其紧急情况设置紧急程度。

普通维修为正常维修,接到报修后按正常程序派工,根据报修先后顺序依次维修。

加急维修为影响到个人生活、工作正常开展项目,接到报修后(上午8:30至下午17:30)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响应维修。

紧急抢修为影响到师生群体生活、工作,以及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接到报修后,立刻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根据学校相关招规定遴选若干家零星维修队伍。零星维修工程通过报修平台(工作群)进行发布,维修队伍根据自己的专业资质承接相关维修任务。派单时以学校委托第三方编制的全费用清单单价为基准单价核算维修工程预算价。清单中没有的价格,参考类似清单价格;无类似清单价格参考,可参考江西省定额价格和政府信息价;如果定额和信息价无法参考的,则进行市场询价。单价包含所有必须完成该项目的所有施工工艺内容。

5000元以下的在平台发布2小时内,有一家队伍报名则由其承接维修任务;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由报价最低队伍承接维修任务;没有队伍报名的,由后勤保卫处根据队伍的专长进行洽商指派,填写零星维修工程指派单详见附件3

5000元以上的,在平台发布8小时内,如有一家维修队伍报名,则由后勤保卫处组织与该维修队伍进行议价,填写项目议价表(详见附件4),并由该队伍承接维修任务有两家及以上维修队伍报名的,由维修队伍进行报价,后勤保卫处组织报价队伍进行询价谈判),填写询价(谈判)报价表(详见附件5),由报价低者承接任务。原则上8小时内没有队伍报名的,由后勤保卫处根据队伍的专长进行洽商指派,填写零星维修工程指派单。

维修队伍未完成维修项目超过3项,将不允许继续参与接单报名,在分派任务时不再指派新的维修任务。

超出现有维修队伍维修范围或能力的维修项目。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市场调研及询价,并选择确定专业队伍进行维修。

第十条 确定维修队伍后,由后勤保卫处和报修单位对维修项目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方面。

第十 维修队伍应按规范操作,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施工前要做好技术交底、设置警示带,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施工、注意安全,施工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 工程完工后,维修队伍提供维修材料用量、用工量、施工照片等资料,提出验收申请后,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详见附件6)。

第十 维修项目应不少于1年的保修期(非维修队伍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项目对保修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执行。因施工质量造成的二次维修,由各维修队伍负责返工,并承担返工的费用。

第十 维修施工结束后,维修队伍提交维修申请表、维修派工单(工程指派单)价表、询价(谈判)报价表、验收单、施工过程记录等资料进行结算。

十五 抢修项目可按程序选定队伍先实施,同步完善相关手续。

十六 本文件所述金额原则上指包工包料价格。

十七 2元以下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原则上参照此办法实施。

十八 水电保障类日常运行和维护由学校另行选聘服务单位进行服务。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Copyright © 赣南科技学院后勤保卫处 地址: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邮编:341000